患躁鬱被揶揄 衞署助理指4度申調區工作不果

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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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艷透過平機會入稟法院,控告其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鄭創思攝)
患有躁鬱症的衞生署健康監察助理,指控其直屬上司在一年間多次以其精神問題作為笑柄,令她感到侮辱及尷尬。當事人李麗艷早前透過平機會入稟法院,控告其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上司向她作出感情損害賠償。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辯方指申索人在落馬洲口岸工作時,想申請儲物櫃時,卻只獲得廁所隔離一個紙皮箱放置其私人物件,及要求調遷不果,申索人認為衞生署不遷就她,亦因而不滿作出投訴。
辯方亦指申索人很想調往港澳碼頭工作,並曾在15年四度去信高層,要求調區工作,直至同年6月會面被告知她不能如願時,她會面後卻發生跌落樓梯意外,當時是答辯人首先發現她及報警,而申索人後放病假至7月。申索人則稱當時昏迷,但同意醒時有見到答辯人,及病假期間曾有兩日上班。
辯方指答辯人梁少芬從不知道申索人有精神問題,並於14年始得悉申索人的頸椎問題,申索人是捏造針對梁的有關投訴,以能調遷工作地點。惟申索人不同意,「我想調係真,但我無捏造」,並重申答辯人「無日無之話我VIP」,申索書上的日期只是她能記起的,並不代表就只有該些日子被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