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新年加強反走私毒品 攜應課稅品須申報

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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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提醒旅客,攜該應課稅品必須向海關申報。
農曆新年將至,海關今日(22日)表示,已於各出入口的管制站展開特別行動,加強執法以打擊節日前夕及期間的走私及其他非法活動,尤其是毒品活動。海關提醒市民,因應不少市民於農曆年前夕及假日期間購置年貨及出外旅遊,任何用作貿易、營商或商業用途的應課稅品均無免稅優惠,攜該等物品的旅客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新年期間不少市民都誤帶違禁品過關,沒有衞生證明書的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是其中常見的違禁品;沒有許可證情況下進出口瀕危物種,如蘭花、象牙、花旗參及乾海馬等物品亦屬違法。未持有有效危險品牌照下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都一樣出事。
此外,經指明出入境管制站抵達香港的人士,如管有大量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品)(即其總值高於12萬港元),須使用紅綠通道系統下的紅通道,向海關人員作出書面申報。
海關指出,於去年2月1日至19日農曆新年前夕及期間進行的特别執法行動中,偵破655宗案件,拘捕582人,檢獲物品總值約5300萬港元。因此節日前夕及假日期間會繼續加強部署,嚴厲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