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騙薪案 主席認慣常利用員工名義開分店

2019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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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出庭作供。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在職7年間,涉嫌利用職權詐騙公司逾4000萬港元,案件今(22日)在高院續審。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續作供,接受代表次被告夏定邦的大律師盤問。大律師指夏曾與葉的女兒鄧肇殷(Erica)在澳門聯名合組公司經營美容生意,澳門卓悅捲入黑工事件,夏協助公司解圍。夏又是卓悅在廣州越秀區分公司的法人代表,他曾借出個人名義協助葉在旺角弼街買舖,曾代表卓悅接受傳媒訪問。葉擁有馬匹「齊喝采」有次贏出賽事,夏伴隨葉齊分享喜悅。
葉對辯方上述所指均表示不記得,又或稱不稀奇,例如他慣常利用員工名義開分店,找一大班同事陪同觀馬等,但他重申夏只是一名工作表現正常的普通員工。辯方指出向夏定邦升職加薪的決定,是由葉率先提議,終獲葉的審批;不過葉指他是基於對夏定邦母親、即首被告喬美齡的信任,才接納喬的建議。葉又指卓悅現有1500員工,他無可能檢視每位員工薪酬。
控方指控喬美齡一家三口虧空卓悅巨款,辯方指出包括葉俊亨及其妻鍾佩雲在內,葉家及鍾家共9人先後為卓悅打工,例如葉俊亨4名兄弟姊妹葉國利、葉國明、葉國龍及葉英琴(譯音),分別在卓悅擔任執董、區域業務發展總監、董事總經理及採購經理等職位;鍾佩雲兩名姊妹鍾佩賢及鍾佩卿(譯音),分別在卓悅擔任會計經理及助理船務經理。
證供顯示,自04年底至06年8月,葉國明的薪金存入了喬的丈夫、即第三被告夏偉成的戶口,辯方問葉俊亨,那麼葉國明確實是以甚麼途徑收取薪金?他知否葉國明薪金有多少?葉俊亨答不知道,他只知胞弟收取低於市場的薪金。
卓悅內部文件顯示,葉俊亨女兒鄧肇殷在卓悅的月薪本來只有9000港元,但於2011年獲調整至2萬港元。辯方問葉為何她女兒的加薪幅度竟逾倍?葉稱可能是女兒當年轉換了職位,工作性質不同。辯方指文件無註明葉女兒的職位,追問葉知否女兒擔任甚麼職位?葉答記不起。辯方指出,夏定邦身為其母親喬美齡之下屬,公司預期他需聽命喬,葉對此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