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客貨車司機

2019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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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客貨車。(警方圖片)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2日)上午約10時,展開代號「進擊」的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執法行動,喬裝乘客,並沒有攜帶任何貨物,登上一輛客貨車,由上水彩園路前往屯門建安街。
當抵達目的地後,司機收取140港元車資,警員隨即表露身份,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司機。被捕男司機姓林(49歲),被帶署調查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輕型貨車只可以租用來運載貨物,載客取酬屬違法。輕型貨車司機如果違法可被刑事檢控,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