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遺留櫃員機$8000 休班男警罰$1.5萬

2019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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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元明順手牽羊偷櫃員機8000港元,被判罰1.5萬港元。(黃偉邦攝)
休班男警被指在櫃員機提款後,將遺留另一部櫃員機的8000港元順手牽羊,因而被控一項盜竊罪,今(22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辯方指被告工作勢因案件而受影響,裁判官指同類案件一般以罰款處理,不會因被告是警員而加刑,最終罰他1.5萬港元,另向事主賠償8000港元。
被告為38歲的劉元明。女事主陳美娟早前供稱,2017年7月4日晚上約10時40分,到九龍城福佬村道的滙豐理財易中心先轉帳後提取8000港元,但沒取錢便離開,約兩分鐘後折返錢已不翼而飛。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可見,被告在同一時間使用陳隔鄰的提款機,他處理完自己的交易後步向出口,突然折返到陳之前使用的櫃員機,拿起出錢口的鈔票,擾攘一會後拿着錢離開。
裁判官裁決指,被告聲稱誤以為涉案8000元屬他所有,自己沒有不誠實意圖,又指誤會了事主使用的提款機,是他剛剛提款那部,裁判官拒絕接納此說法,指他由提取自己的8000元,至折返拿走涉案8000元為止,中間只相隔了12秒,期間他更曾將自己剛提取的8000元放入銀包,實在難以想像他何以會弄錯。
此外,被告身為警員,若不肯定涉案8000元是否屬他所有,理應知道最恰當的做法是將錢交給警方,他卻以怕「帶挈」同袍為由而沒有這樣做,有違邏輯,說法牽強,拒絕接納他說法,裁定他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