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首讀泛民叫囂遭警告 政府重申條例清晰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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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有關條例的泛民議員在會議廳內叫囂,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警告。(羅錦鴻攝)
立法會今日(23日)就《國歌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一眾反對有關條例的泛民議員在條例草案首讀後,在會議廳內高呼「反對《國歌法》」,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警告,稱若繼續叫囂將視為行為極不檢點,並趕出會議廳,及後泛民議員回復平靜,期間一度點法定人數,耗時9分鐘,條例草案已順利二讀,並中止待續交由委員會審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介紹條例草案時指,條例草案已循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諮詢議員和公眾的意見,強調《國歌法》主要有兩個重點,一是表明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二是為公開侮辱、不當使用國歌訂立罰則,透過指引性條文令市民尊重國歌。
聶續稱,條例草數已列明《國歌法》適用的標準、禮儀和場合,而且只適用於出席相關活動的人士,至於場合方面將會列明是政府官方場合、行政、立法、司法人員的宣誓儀式、升國旗、政府舉辦的大型體育活動、法律年度開幕禮等。聶稱《國歌法》旨在保護國歌,其精髓在於尊重國歌,認為對市民而言是容易理解和做到,並不會因此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