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擲硬幣 中年婦判囚10天緩刑2年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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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賴容今被裁定一項襲擊罪成。(林伊蘭攝)
中年婦人賴容去年6月在金鐘高等法院的上訴庭內,涉嫌向3名法官座席的方向掟出3枚硬幣,雖沒擊中人,法官只下令她不要再入庭,惟司法機構保安人員決定報警,法院女保安員報稱受驚,警方最終拘捕該名婦人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她不認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案件今(23日)在東區法院裁定一項襲擊罪成,判監10天,緩刑2年。
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擲銀是極短時間發生,相信女保安即使負責監視被告,也萬料不到被告會斗膽在莊嚴的法庭內、於審訊期間擲物,即使只是毫子也屬硬物,女保安會擔心自己受到即時的武力威脅也屬合情合理,故認為被告是為了洩憤,明知而罔顧風險地作出有關行為,裁定罪成。
控方提出案例指,被告行為影響司法及法庭程序的進行,應視作加刑因素,性質屬嚴重,理應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