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懲教署 黃之鋒激動供稱冇得着底褲踎低似隻狗

2019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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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因衝擊政府總部而曾被判囚。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衝擊政府總部而曾被判囚,他不滿轉往東頭懲教所服刑時須脫光衣服搜查期間,懲教署人員要他在全裸下保持蹲下回答查問,黃認為懲教人員濫用職權、惡意針對他及刻意傷害囚犯的尊嚴,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1.6萬港元,案件今天(24日)開審。
申索人黃之鋒,被告為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代表應訊。黃之鋒首先出庭作供講述事件,他指2017年10月16日當他由壁屋懲教所被押送到東頭懲教所後,他在中午被懲教員帶到保安房進行搜身檢查,留在房內約10分鐘。當時房內除了黃外,尚有3名懲教員,黃指有懲教員直接命令他「將衫褲鞋襪逐一除去」,然後作「摸身搜查」,期間曾觸碰他的上身。黃庭上表示明白這是正常程序,但質疑既已「剝光豬」,便無必要再作「摸身」。
黃續指當他脫光時,要背向懲教員單腳企展示腳掌,又須兩度蹲下,讓懲教員查看其肛門會否藏有毒品。黃同意所有囚犯都會接受同樣搜查,但他不滿懲教員喝令他「踎喺地下」並要他維持蹲下回答查問個人資料。黃質疑當時被問及一些額外問題,包括其政治聯繫,懲教員並曾說,要他蹲下答問是因為「呢度用踎廁,睇吓你用踎廁有冇困難」。
黃估計當時遭查問超過5分鐘,認為比一般囚犯長,質疑懲教員刻意延長問他問題。黃作供講及查問過程時一度情緒激動指:「我底褲都冇得着,要踎低?高頭,好似隻狗咁望住佢哋」。
黃指他受查問期間曾想企起身,但立刻遭懲教員喝止。黃批評懲教員限令他蹲下「係一種方式展示威嚴,去震懾在囚人士」,認為此舉不必要且損害在囚人士尊嚴,或會令在囚人士心靈受創,有違獄方有關「須顧及在囚人士自尊」等規則,質疑懲教員濫用職權。黃認為他當時被迫「長時間」全裸遭查問,屬侵害人身。
黃又指,他在壁屋懲教所只需「企喺度答問題」,但在東頭懲教所卻要「全程踎低、?高頭答問題」。他認為懲教署各處所應「一視同仁」,不應「各處鄉村各處例」。黃稱事後曾問懲教署監督,為何需要蹲下答問題,對方曾回答「基於保安理由」,黃則認為自己遭惡意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