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前執董認曾指示扣起萬元薪金 轉帳予妻

2019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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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秋今午繼續作供。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7年間涉嫌夥同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4000萬港元案,卓悅前執董陳志秋今午(24日)繼續在高院作供,接受辯方盤問。代表首被告喬美齡的大律師詢問陳聘請喬時,有否為喬作品格審查,陳表示有參考喬的前僱主所寫信件及喬過往受聘紀錄,但他沒繼續審查喬的品格,因喬是經主席葉俊亨胞弟葉國利介紹,他信賴葉國利。
喬於2004年入職卓悅任人事部經理,起薪點每月1.5萬港元,陳承認這水平較市場少數千港元,因公司當時未了解喬的工作能力,不過陳否認這偏低薪金由他定,他也記不起由誰定,不排除是喬在求職過程中提出的預期薪金。
此外,陳志秋今早向主控官承認其妻曾在卓悅任職,但於08年離職轉為家庭主婦,出於方便,他曾指示公司從他的薪金中扣起1萬港元並存入陳妻戶口作零用,這安排由09年一直維持至2011年本案揭發,為免誤會,他聽從主席葉俊亨指示停止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