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納追蕭定一公司85萬 申簡易判遭反對押後裁決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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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定一任董事、提供數碼音樂平台服務「Soliton」的公司被追討85萬港元。
華納唱片有限公司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蕭定一任董事、提供數碼音樂平台服務「Soliton」的公司追討85萬港元的預繳款項。華納指被告公司並無合理抗辯理據,今向區院申請簡易判決,但遭被告公司反對,指華納並沒履行合約,案中仍具可爭議須交法庭裁決的事項。法庭聽罷雙方陳詞押後判決。
原告華納唱片有限公司,被告則為立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料顯示,立子(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是蕭定一,而股東則是一間名為Mystery Apex Limited的境外註冊公司。
原告代表律師陳詞時指,原告與被告於2016年起開始合作,原告向被告提供音樂等內容。原合約於2017年8月到期,雙方於2017年6月開始商談續約事宜,經過多番電話及電郵往來後,終於2017年8月31日簽訂新合約,繼續合作多一年,合約期於2017年8月18日開始。
原告律師指,合約中條款包括被告會與往年一樣,先向原告預繳一筆款項,再於合約期內的銷售收益分成內扣除。而新合約訂明的預繳金額為85萬港元,須於簽訂合約當日或收到發票後30日內支付。
惟被告公司一直未有支付該筆款項,原告多番追討,被告及相關公司的職員以電郵回覆指老闆蕭定一已知悉事件且會安排付款,之後更夾付蕭所寫的信件,闡明經營困難,前一年合約的收益分成更未能達到該年度的預繳金額,以致錄得虧損,要求寬限支付新合約預繳額。
最終原告因收不到預繳金,要求被告將原告提供的內容下架,被告回覆會展開下架程序。而合約於2017年11月2日被中止。
律師續指被告一直未付的85萬港元構成債項,且符合申請簡易判決的要求。同時原告亦要求被告全部銷毀之前由原告提供的內容。
惟代表被告公司的律師則指,被告立場是原告毀約在先,未有履行合約中會持續提供最新內容的默許條款。被告公司亦會爭議該85萬港元僅為按金,並不屬於「債項」,而且是原告公司未有按合約條款在簽訂合約後向被告公司發出發票,被告從未收到正式發票,故付款機制及被告付款的責任一直未被啟動。
律師續指,對於原告所指已於簽訂合約前,將發票電郵予被告公司的代表,而被告公司一方一直回覆正安排付款等同承認付款責任等,被告都會提出爭議,且被告會就原告不當中止合約提出反申索,故認為本案不應簡易判決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