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批10億資助善用空置地 議員倡建過渡屋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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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通過一筆10億港元的申請,用以成立資助計劃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胡家豪攝)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25日)審議一筆涉款10億港元的申請,用以成立資助計劃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有議員希望計劃能幫助建設過渡性房屋。議案最後以不記名表決下獲得通過。
議員范國威指出,現時的空置校舍散落在不同地點,多數位於偏遠鄉郊,估計難吸引到使用者前往,而且空置校舍設施相對殘舊,修葺時間長,成本亦較高。
議員郭家麒稱支持項目,而計劃能善用空置政府用地作推廣藝術文化、青年發展中心等,惟現時基層最關心的是過渡性房屋。然而,他認為空置用地相對偏遠,會降低用作過渡性房屋的吸引力,擔心公帑花費後卻未能解決最迫切問題。
另外,議員陳克勤則指出,不少空置用地年代久遠,需要進行修葺工作才能符合社會要求,成本會因而增加,令到中小型的非政府組織難負擔。他又擔心計劃只為短期租約,令到非政府組織投放金錢作改建後便要離場而浪費。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表示,成立撥款是因為有不同非政府組織表達,希望善用空置政府土地作裨益社會的用途,而計劃籌備期間社會出現過渡性房屋的訴求。不過,她指出計劃實際上並非只為過渡性房屋而設,而是鼓勵民間智慧善用空置政府用地,而現時800多幅空置政府土地中,有60%為面積500平方呎或以下,故用作興建過渡性房屋有相當限制。
甯續指,計劃的固定租期為3至5年,最長不可多於7年,但之後可以按季或月續租,除非使用情不理想或政府需要該用地作更長遠發展,否則政府都希望非政府組織能按季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