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指示向相貌娟好女主任加薪 卓悅前執董:無記憶

2019012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陳志秋被指多次指示向人事部一名相貌娟好的女同事加薪。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7年間涉嫌夥同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4000萬港元,案件今日(28日)續審。卓悅前執董陳志秋繼續作供,接受首被告喬美齡的大律師盤問。雖然控方指稱喬未經公司管理層同意,擅自向她在人事部的「親信」加薪,但辯方指出,反而是陳志秋多次給予喬指示,向人事部一名相貌娟好的女同事加薪。陳對此表示無記憶,但不排除因為對方工作表現好,他才提議向對方加薪。
辯方提到,人事部一名相貌娟好的女主任胡少煥,深得陳的器重,陳多次指示喬向對方加薪,至於被控方形容是喬「親信」的人事部女主任康明慧,也是陳指定加薪的對象,這兩名女主任的月薪大概2.3萬至2.4萬港元左右。
陳表示,他沒有相關記憶,但一般而言他不會干涉個別部門下屬的薪酬,慣常是部門經理向他提議向下屬加薪。陳不排除喬曾在他面前稱讚該兩名女同事工作表現佳,為了留住她們在公司,他可能提議向她們加薪數百港元。
陳供稱,2011年3月22日,康明慧被美容部借調幫手,及後美容部經理想將康永久調到美容部,但當想為康評定薪金時,卻發現康的薪金異常地高,遂致電向陳查證。陳因此指示喬翻查康的紀錄,而喬的答覆卻是康自己「搞錯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