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山竹沉船淪景點 遊人亂闖極危險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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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襲港至今逾4個月,多個海域仍有未清理船隻。
超強颱風山竹襲港至今逾4個月,多個海域仍有未清理船隻,政府「唔踢唔郁」。西貢一艘擱淺遊艇淪為遊樂場,船身及甲板滿布塗鴉及垃圾,更有人冒險爬入。東網介入跟進後,地政總署才張貼告示及用膠帶圍封船隻,並將於稍後移走該船。沙頭角及油塘均有船隻擱淺,至今未有人清理。議員批評政府部門卸責,令久未處理的沉船成危險陷阱。
一艘超豪遊艇擱淺在西貢市中,中學生阿健(化名)表示,去年風災後初次爬到船上,船內未有任何塗鴉或垃圾,2星期前再爬上船,發現船隻已淪為另類「景點」。東網記者亦直擊有人徒手爬上遊艇,該名男生跨過岸邊防波堤後,靠住遺棄卡板及遊艇繩索,爬上離地約2米的船身,過程驚險。
海事處雖在船身張貼告示,要求船主在2018年11月底前清理,但仍未有跟進行動。直至東網向相關部門查詢,地政總署才貼出告示,指應海事處要求移走有關船隻,惟沒有註明工程日期。
沙頭角鹿頸亦有船隻擱淺,船身已嚴重傾斜,船隻與旁邊行人路相距只有數十米,附近車路流量不低,隨時發生意外。另外,油塘三家村避風塘海域附近亦有船骸。
資深攀登教練梁念豪直指,即使高度只得2米亦可失足跌死,而且防波堤石塊三尖八角,墜下有機會折斷肋骨或尾龍骨,後果可大可小。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擅闖他人建築物,包括船隻,有機會被控入屋犯法罪,最高可判14年監禁;若將船上物品拆除帶走,更干犯盜竊罪,最高可判囚10年。
西貢區議員吳仕福指,曾接獲街坊查詢船隻狀況,惟海事處只透露會在農曆新年前處理,他指普通船隻打撈花費數10萬港元,估計該船隻若以傳統方法處理,價錢隨時過百萬港元。
身兼西貢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海事處及船長卸責納稅人,指每艘船隻都應實名登記,沒有理由找不到登記船主或負責人,「變咗有錢人可以逃之夭夭,由普通市民埋單。」他又認為,海事處應同時設立圍欄或張貼告示,提醒市民不要進入船隻範圍。
海事處回覆,根據現行法例,該處處長可就在香港水域內擱淺、被棄或沉沒的任何船隻發出適當的指示。如指示沒有被遵從,處長可刊憲扣押該船隻或安排移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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