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賄例涵蓋特首修例無聲氣 議員促政制小組討論

201901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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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被指沒有意思或誠意處理有關修訂。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因涉貪先後被判入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於2年前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以把防賄條例的規管範圍延伸至特首,並確保廉政專員可獨立行使權力不受干預。郭今日(31日)去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鈞,要求在3月的例會上討論其私人條例草案,揚言如建制派阻撓,將直接向大會提交草案,逼政府交代。
郭續稱,其私人條例草案早已獲律政司確認符合格式,而且已納入政制事務委員會待議議程兩年,期間一直等待政府履行選舉承諾主動處理修例,可惜連番追問後,認為政府沒有意思或誠意處理,故繼續推動其草案。郭強調,特首與普通市民一樣受法例監管,亦需與普通公務員一樣須向市民問責,故從公眾利益出發,條例有必要修改。
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早在2012年5月提交報告,共提出36項建議,其中包括把《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擴大適用範圍至特首,惟政府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