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會計經理指主席慣從店取款當薪金 執董曾勸喻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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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佩賢(圖)庭上透露,其姐夫即卓悅主席葉俊亨曾從店舖取款當自己薪金。(辛永明攝)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7年間涉嫌夥同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4000萬港元,案件今(1日)在高院續審。卓悅會計部經理鍾佩賢繼續作供,接受代表首被告喬美齡的大律師盤問。鍾供稱她的姐夫、即卓悅主席葉俊亨有從店舖取款當自己薪金的習慣,這做法在卓悅2003年成為上市公司之前已經開始,直至一兩年前才終止。她指葉從無解釋為何要從店舖取款,她也沒查問原因,不過在公司上市後,葉已減少這做法,而葉從店舖取走的款項,是以記帳形式從葉的薪金中扣除。
代表喬的大律師問鍾,在卓悅上市之前,公司是如何向葉俊亨支薪?鍾透露葉在公司有一個個人往來戶口,其薪金會透過該戶口入帳。大律師續問,葉是如何將薪金拿到手?她答:「喺舖頭攞現金,自己當薪金咁用。」她又指葉取款後不用向她匯報,也不用向任何人匯報,她記得葉於2011年的月薪大概10萬港元左右。
她又指,不過這做法在公司上市之後已減少,雖然葉仍偶爾在店舖取款,但公司會先記帳,再從他戶口內的薪金扣數;至於辦公室同事如何知道葉曾在店舖取款?她稱葉每次取款,店舖同事都會跟他簽收文件,文件隨後送回辦公室,辦公室同事便會從文件中得知。
鍾稱她的上司、即卓悅時任執董陳志秋,曾經勸喻葉終止有關做法,而葉約於一兩年前已完全終止有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