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證件女轉男被拒 3變性人申覆核失敗

201902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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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申請人Tse Herny Edward對判決表示失望,但指是預期之內。(溫卓賢攝)
3名尚未完成性別重置手術(即變性手術)、準備由女變男的跨性別人士,早前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但被拒,之後3人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處方此項規定是違反《人權法》。高院於去年開庭聽取與訟各方律師陳詞後,經過考慮了1年後,法官今(1日)頒下判詞,裁定3名申請人敗訴。其中申請人謝浩霖(Tse Herny Edward)表示失望,但指是預期之內。
3名申請人包括持有英國公民護照的Q、持英國BNO護照的R以及Tse Herny Edward。3人已獲英國承認是男性,並以男性身份生活,但香港拒絕更改申請人的登記性別做「男性」。
申請人一方,於去年開庭時曾指,入境處其實有其他可行政策處理更改性別,若只以移除器官手術作為性別準則,是不合比例侵擾變性人的私生活,且違反《人權法》。入境處一方則引醫學文獻指,要在移除子宮、卵巢,及已製造陽具才符合變成男性的標準,亦是唯一可行標準。處方又指現行的性別定義對跨性別人士的私隱侵擾亦不算不合比例,政策亦沒違反《人權法》。
申請人謝浩霖在高院門外接受傳媒訪問,他對裁決表示「有啲失望,但又唔係完全預計唔到」,他表明會上訴到終審法院,有鑑於變性人W爭取婚權的案件也是打到終院才終極勝訴,他有信心本案在終院亦會得到最後勝利。
謝表示,終院在變性人W爭婚權一案的判詞中,本來已促請政府就《性別承認法》立法,但事隔多年政府仍未立法,因而才衍生本案,「所以我哋基本上做梗政府應該做嘅嘢,呢個其實係政府唔啱」。
同志團體「粉紅同盟」發表聲明,對高院今次的判決表示失望,如果申請人謝浩霖提出上訴,該會會予以支持。該會認為目前有關跨性別人士的政策不合時兼且不人道,該會會繼續倡議當局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