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發署任津貼逾10年 教局向教師追數

20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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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教育局追討早年錯發的署任津貼的幾位老師講述理據。(黎忞攝)
教育局疑行政失當,誤用公帑向教師發放署任津貼,但十多年後始揭發,並向教師「追數」。當局在一三年始發現向部分署任教師錯誤發放津貼,要求歸還,而不知道當局計錯數的教師有感「教育局做錯,鑊就老師揹」。當局更不時派員到學校游說,校方及教師飽受壓力。當局最終以每月扣除學校薪金津貼款額代替直接還款,學校「焗住」接受,教師亦需被扣當局為他多付的公積金。
當資助學校的教師擔任署任職位達三十個曆日或以上時,校方可向當局申請薪金津貼以供支付有關津貼,例如當教師署理較高職級,津貼率為較高職級的起薪,與實任職位薪金差額的九成。教協估計因為資助中學的高級助理教師和助理教師不能申領津貼,但當局未有及時發覺,照發津貼,直至二○一三年引入「編制查核系統」,才發現出錯,並追溯至二○○五年,要求教師發還。
張老師、李老師和黃老師在同一所中學任教,均分別在二○○三年至二○○八年期間,署任助理教師三至五年不等,現遭要求發還津貼由十七萬元至十八萬多元不等。該校另有三名教師被「追數」,六人共被追討約七十萬元的錯發署任津貼。
黃老師指,當年校方曾向教局查詢,了解過可以署任有關職位,而該校先讓教師署任,再正式升遷亦是慣常做法。她認為,教局「追數」是「大石責死蟹」,「我哋做多咗嘢,出多啲糧亦都收得安樂。」當局曾就事件多次派員到學校游說,教師及校方倍感壓力,不勝其煩。
李老師指,校監曾提出歸還津貼,校長亦期望當局在今年九月才扣款,以在新學年做好財政規劃。惟早前教局已通知,會在本月起因應已確定多付的薪金,按月分期調整發放予有關學校的薪金津貼款額,以學校計每月的調整上限為兩萬元,更稱對學校運作影響不大。三名教師亦表示,校方現時仍未得悉會如何扣減津貼,但相信會影響學校資源運用。
被追數的教師亦需扣減公積金,教協估計受影響的三名教師在退休後領取的公積金減少約八至九萬元。教育局回覆指,若校方建議另一還款方案,當局樂意與有關學校進一步商討,同時已知會學校需調整的教師公積金供款款額,在收回誤領的署任津貼款項後,會相應調整有關教師的公積金供款,並告知學校有關的調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