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逐出董事局 日彈珠機大王促兒子歸還股份

201902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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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田和生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兒子岡田知裕的股份轉回給他。
由前年起多次就公司股權興訟的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Kazuo Okada、下稱原告)周一(4日)入稟高院原訟庭,民事控告其兒子岡田知裕(Tomohiro Okada、下稱被告)。他指兒子一直以來都只是代他持有家族公司股份,要求法庭頒令兒子股份轉回給他。
原告在今次訴訟提及的,是香港註冊公司Okada Holdings Limited (下稱OHL)的股份。原告指OHL的唯一業務,是持有在東京上市的公司Universal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下稱UEC)約67.9%的股份。
原告表示,在前年8月時,他持有OHL約46.3%股權,被告名義上持有43.4%,另有9.78%則名義上由原告的女兒岡田裕美(Hiromi Okada)持有。原告指被告在前年8月向裕美施以不當影響力,將她名下的股權轉予被告。之後被告以OHL大股東的身份,將原告逐出董事局,另外委任兩名人士出任董事。原告稱他和裕美都指有關股權轉讓,以至之後被告以大股東身份所作的議決均無法律效力。
原告指稱,不論OHL或UEC,一直以來都由他一人擁有及控制。他由上世紀90年代初起,逐步將小部分股份轉名給被告或裕美,都只是出於稅務和遺產安排,以及表達對子女的愛與信任,和計劃培養被告日後繼承公司事業。事實上他們之間已有默契,被告和裕美只是名義上持股,股份實際上仍屬原告,亦由原告操縱。原告指出於日本家庭成員之間互信的傳統,這些條件並無以書面寫出來,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原告上述說法屬實,例如股份轉讓並無涉及金錢代價,被告在收到原告如此巨額餽贈後,並無按日本法律繳交贈與稅等。
原告指他遭被告逐出董事局後,被告更利用透過成立所謂調查委員會,對原告的公司管理作出失實指控,不但破壞原告聲譽,更令原告在不同地方接受刑事調查,招致原告嚴重損失。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確認,他才是被告持有的OHL股份的真正擁有人,並要被告將股份轉回他名下,或就其違反誠信行為向原告作金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