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年初一無牌擺賣狗皮頸鏈 雙程漢還押3月訊

2019020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雙程漢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及無牌擺賣等4罪,今早被解往屯門法院應訊。
一名持雙程證聲稱來港旅遊的內地漢,被指於大年初一在元朗的街頭放置狗皮、石頭及頸鏈等在街上擺賣。最終被警方拘捕,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及無牌擺賣等4罪。該男子今早(8日)被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4星期,以等候化驗該塊涉案狗皮。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3月8日再訊,期間被告需還押,被告亦沒保釋申請。
67歲持雙程證的被告魏晓帆分別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無牌擺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無合理解釋而不遵從據狂犬病條例第15(1)(c)條提出的要求共4罪。
控罪指被告違反在今年2月4日對其施加,只准以訪客身份留港的逗留條件,即於2月5日(大年初一)在元朗裕景坊惠康超級市場外無牌擺賣。控罪又指被告於當日在涉案地點陳列一塊狗皮、85塊石頭、6條頸鏈、1束繩、一塊布、一個紙皮箱及一架手推車,對在該公眾地方的人造成阻礙,且於翌日在元朗警署在沒合理解釋下不遵從相關人士,根據狂犬病條例第15(1)(c)條所作的要求出示涉案狗皮的相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