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截速遞郵包檢610萬元K仔 拘4男女包括10歲妹

201902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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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蔡男疑犯被押走扣查。(袁以諾攝)
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近日接獲線報,得悉有不法分子利用速遞郵包將毒品輸入香港,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昨晚(9日)約7時,突擊搜查葵涌石蔭邨一單位,檢獲一個從歐洲速遞的郵包,內有多包以食品包裝作掩飾,共重約7.6公斤的氯胺酮(K仔)、一批可再封膠袋及電子磅等包裝工具,經調查後,以涉嫌販毒拘捕單位內一名姓蔡(18歲)本地男子、姓黃(31歲)內地女子及姓楊(10歲)內地女童。
探員經進一步調查後,揭發有另一個以相同手法作掩飾、載有約7.6公斤K仔的郵包,已從歐洲速遞到港,惟郵包上收件地址有誤,因此速遞公司未能派遞,需暫存在屯門的中央派遞中心。另外,警方昨晚亦於石蔭邨拘捕一名姓劉(17歲)本地男子,懷疑他聘用早前被捕3名人士販毒,遂以涉嫌串謀販毒把他拘捕。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約15公斤K仔,市值約610萬港元,其中蔡及劉已分別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以及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明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黃女及楊童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據悉,涉案姓黃婦人偕姓楊10歲女兒,早前持雙程證來港,前往其姓蔡繼子位於石蔭邨的寓所暫住。有人聲稱透過朋友介紹受聘收件。
由於相信不法分子利用完善且發達的物流系統,透過轉運至不同國家掩飾毒品的來源地,警方正積極追查該批毒品的來源,被捕人士在案中的角色,以及背後是否有黑幫操控。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張俊朗指出,由於警方在過往發現有不少年輕人遭不法分子利用販毒,因此現階段不排除有任何年齡人士,有機會涉及今次毒品案,呼籲青少年時刻保持警覺,切勿接觸毒品,家長亦應提防子女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非法行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若有成年人利用青少年販運毒品或向青少年販賣毒品,警方可以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對該成年人申請加刑。
資料顯示,過往有多宗青少年收取或寄出毒郵包而被重判的案件。其中在2015年1月,一名姓林(20歲)青年受毒販聘用,將一個藏有598克冰毒的郵包,企圖透過速遞寄往澳洲,惟被海關截查揭發,翌年林被裁定販毒罪成,入獄1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