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意外:開車前要收升降台 疑有人違工作指引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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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部門返回現場調查。(梁志雄攝)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總幹事杜振豪表示,根據勞工處的安全使用升降台工作指引,工程車行駛前必須收起升降台,工友亦不能逗留在升降台上;待車輛行駛至適當位置並停定後,工友才可返回升降台並升高工作。而進行相關工序前,亦應到場視察,以保障工友,因此他懷疑有人違反工作指引而釀禍。
惟他指,雖然事件或涉及人為疏忽,但勞工處必須作詳細調查,以檢視背後有否其他原因,致令事件發生。勞工處需檢視是否巡查不足,或對相關行業工人提供的培訓不足,以有人出現疏忽情況。而外判公司方面,亦需檢視是否人手不足或有工時長問題,令工友想「做快啲」,而不小心釀禍。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涉事的車輛屬於特別用途車輛,正常情況下,可以作貨車駕駛,但進行工作時,即受到勞工法例監管,李指有工人在升降台工作時,有關車輛不應開行,若果要前進,升降台必須降回原有位置,工人亦應返回安全位置,有關車輛始可以開動。另外,在工作期間,亦應留意對其他人士的影響,在範圍內應放置雪糕筒及指示牌,以保障行人或途經車輛的安全,而升降台操作員,需要通過訓練,取得資格才能操作,一般由司機兼任。
根據勞工處的指引在公共設施(包括架空電纜、氣體喉管或其他公共設施)附近使用動力操作工作台時,要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機器作業操作員或工人造成危險。常見的預防措施包括使電纜不帶電或設置屏障。
而有關工作台駛經的地方均應光線充足,如在晚間或黑暗的地點工作,必須以電燈充分照亮工作地點,並警告過路人。另外,工人均須戴上安全帶,而安全帶的懸掛繩應繫穩在工作台特定繫穩位置,以防墮下。工作台載有工人時不可移動,如需移動,必須把工作台下降至托架上。當行駛時操作員確保時刻清楚看見地面,與架空電纜、障礙物、碎屑、洞穴、凹陷處、斜道及其他危險地方保持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