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胎走私值1100萬黃金 過境司機判囚39個月

201902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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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當日檢獲的30塊黃金,估計市值約1100萬港元。
一名過境司機利用經改裝的過境私家車走私估計市值約1100萬港元黃金,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39個月。
海關人員2016年8月17日截查一輛經深圳灣管制站入境的私家車時,發現近車頭輪胎位置內藏有30塊黃金,共重約30公斤,該名34歲男司機被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