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車輛淪儲存倉 警檢15公斤煙花爆竹拘4人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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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以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拘捕一對情侶。(蘇偉明攝)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近日接獲線報,得知有人利用九龍灣沐寧街一個住宅單位藏煙花爆竹,經深入調查後,探員於今日(12日)下午採取行動,突擊搜查該單位,在屋內檢獲5公斤煙花爆竹,以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拘捕2名俱23歲的男女,2人正被扣留調查。據知,2人為情侶關係,男子報稱任職裝修工人,女子報稱無業,相信該單位是他們租住。
此外,警方又在本月8日及11日收到市民舉報,指有人在秀茂坪及西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經調查後採取行動,以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分別拘捕一名35歲男子及一名39歲女子,並在他們的住所及車輛,檢獲共10公斤煙花爆竹。
東九龍總區反黑組高級督察盧文輝稱,行動中所檢獲的煙花爆竹包括有「椰子頭」煙花,經初步檢視,最大型的為36發煙花,相信有關的煙花爆竹為自用,不是作販賣用途,初步相信3宗案件無關連,警方正調查煙花來源,以及疑犯有否黑幫背景。
警方呼籲,香港地小人多、人煙稠密,在香港燃放煙花爆竹,會對市民及公眾帶來危險,重申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均為嚴重罪行,根據《危險品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