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一次性移交逃犯 港府冀修例7月前完成

201902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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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現因涉嫌洗黑錢罪名在港被羈押候審。
香港青年陳同佳去年2月偕同女友到台北旅遊,涉嫌在當地殺害對方後返港,但由於香港與台灣沒有刑事司法互助,港方迄今無法檢控謀殺罪名。港府是次建議修例,就是針對此案提出。涉案男子現因涉嫌洗黑錢罪名在港被羈押候審,有法律界人士指其在港案件將來會有審訊,但單以其「洗黑錢」案情估計,加上他認罪及已被扣押了一段時間,如不修例,估計他最快今年中至年底就會獲釋。據了解,港府就是次修例正在「與時間競賽」,通過有迫切性,希望修例可在今年立法會7月休會前完成。
據知,一旦完成修例,香港就會有法律基礎與台灣方面就該案進行商討,由於台灣方面的通緝令仍有效,因此不存在有否追溯期的爭議。一旦修例獲通過,據知港府就會隨即展開與台灣就該個案商討協議,協議需經中央同意,當協議生效就會交特首簽發證明書,申請臨時拘捕令,成功把有關人士拘捕後就會到法院作引渡聆訊,法院再按證據決定是否發出移交令。另外,由於台灣有死刑,按香港法例,台方必須保證不執行死刑,否則移交要求會被拒絕。
據了解,案中女死者的父母曾多次去信港府,內容提到女死者是二人獨女,生性乖巧,講及父母與她的歡樂時間,愛女亦曾與二人外遊及表示會報答父母,惟現已一切成空,內容令人動容。
政府消息人士指,港男台灣殺人案讓港府看到現行法例的漏洞,惟港府不可容許因為無協議而有嚴重罪犯無法移交,因此提出修例堵塞漏洞。據知,港府認為因應陳同佳案而修例,是負責任的舉措,否則「對家屬唔住、對公眾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