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擬修例 潛逃上海仔勢押返港受審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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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上海仔(左二)在港島住所被警方拘捕。
犯案遍及黃賭毒黑及洗黑錢的黑幫和勝和前坐館大毒梟「上海仔」郭永鴻,去年兩度棄保潛逃,被警方通緝。有指上海仔先後在泰國、柬埔寨、尼泊爾、越南及瑞士日內瓦匿藏,四處流竄,以為逃至與香港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便可逃避追捕。有法律界人士指,若政府成功修訂相關法例,便可突破香港與所有司法管轄區之間移交逃犯的僵局。
上海仔涉及的首宗棄保潛逃的案件,是他涉嫌於2007年1月至2012年7月期間,透過4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逾億港元懷疑黑錢,他前年11月1日早上,在港島住所被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人員拘捕,控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通宵扣查至翌日下午,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候查,原定於去年4月9日向警方報到,他卻稱在泰國中風「潛逃」,警方已正式向其發出通緝令,並充公20萬港元的保證金。
上海仔涉及的另一宗棄保潛逃的案件,則指他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3項罪,於2016年7月21日乘搭飛機由泰國返香港,在機場被O記拘捕,其後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他原定於去年5月15日就事件到警署續擔保,惟消息指警方一直未能接觸到上海仔,最終上海仔沒有在指定時間內到警署續保,再次棄保潛逃,無法無天。
除在香港涉案,上海仔亦被澳門當局追緝,2015年12月,有人到澳門司法警察局報案,舉報上海仔及其馬仔退休高級警司王福林涉盜竊及訛騙,涉及款項幾億至10億港元。澳門當局已正式立案,並循「一般侵犯財產罪」調查,根據當地調查程序,二人形同被通緝,一旦入境澳門,便會被扣查。
消息指,上海仔去年3月曾被人拍下他在柬埔寨金邊金界賭場「行得企得」的照片,之後又藏身尼泊爾、越南及瑞士日內瓦,近日又回到鄰近泰國地區匿藏,有指他專門揀選與香港及內地沒有引渡機制的國家作「避難所」。
律師陳曼琪表示不評論個案。但指對於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 》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表示支持,認為可堵塞因不同司法管轄區而產生的法律漏洞,突破香港與所有司法管轄區之間移交逃犯的僵局,一方面防止香港成為避罪天堂,亦可完善香港的國際及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機制,維護公義,符合香港的法治、公平及公義核心價值,亦有利維護香港治安,打擊跨境嚴重罪行。
上海仔借病潛逃﹕http://hk.on.cc/fea/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