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過程公開 黎棟國轟泛民意見極端

201902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黎棟國(右)稱移交逃犯與否交由法庭作出裁決,過程公開;左為葉劉淑儀。(陳嘉順攝)
保安局擬修例容許與其他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透過一次性個案形式移交逃犯。曾任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現時香港與內地、澳門、台灣等沒有移交逃犯的安排,今次修例若未能通過,變相會釋放信號,即前往沒有移交逃犯協議的地區犯事沒有問題,對執法方面會造成影響,認為立法會審議條例時應該考慮此因素。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出,既然社會覺得能夠在法律上將涉嫌人士送回案發地方,接受當地法律審判是正確,不明為何是次修例建議不是一件好事,強調修例建議回應到相關個案。對於有泛民議員擔心修例是「暗度陳倉」,黎認為有關意見極端,因為現行法例已有足夠保障,移交逃犯與否交由法庭作出裁決,過程公開,並非由政府以行政方式決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今午(13日)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後表示,局方確定已與內地政府開始就疑犯轉交協議進行討論,並會修改法例,通過後內地政府可正式要求移交任何香港人到內地接受刑事審訊。有意見認為,做法是衝擊一國兩制,批評修例未有經過公眾諮詢,不能接受。議員楊岳橋則建議,局方應引用「日落條款」將相關疑犯引渡往台灣,其後才從長計議。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支持修例,認為可堵塞現行條例的漏洞。對於有反對派稱民建聯在修例建議上與政府串通,她重申過去一直與涉事案件中的死者家屬和局方聯繫,強烈譴責相關批評,要求當局嚴肅處理,不應讓漏洞繼續存在。她指,實行普通法的地方由法庭把關,市民應要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而且被要求引渡的人可申請人身保護令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