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禁賣唔禁食 陳肇始指懲罰煙民非立法目標

201902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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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或加熱煙,但條例「只禁賣、唔禁食」。
政府宣布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或加熱煙,禁止其入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但條例「只禁賣、唔禁食」,單純管有並不違法。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早(14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政策推出前曾考慮不同方案,包括禁止吸食這類產品,但如果禁止食用或購買,執法上會有困難,因目前仍有市民吸食電子煙,修例會變相是懲罰煙民,但這不是立法的目標。
她解釋,法例不限制市民管有電子煙的儲存量,是不希望定出管有上限,會變成鼓勵市民儲存電子煙,強調目前最優先是堵截市面銷售,以及透過海關加強打擊黑市銷售。
陳指,修例是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及防止青少年接觸得到這類產品,這些產品包裝為較少危害,並聲稱可以戒煙,但很多研究顯示這些產品沒有一個安全系數,一定不會是零風險。她又稱政府多年來的控煙工作,令香港吸煙率降至10%左右,但另類吸煙產品有機會令年輕人重整對煙草產品的形象,對當局的政策目標帶來挑戰,因此要修例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