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黨恐嚇女生 天水圍青年判入勞教中心

201902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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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法院裁判官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18歲無業青年去年3月28日與另外7名男女在街上截停2名女生,並帶2人往天水圍天晴邨後樓梯談話,當中3名13至16歲少女先後掌摑2女生,更掌摑其中1名女生約20次,才將2人放行,青年更恐嚇若女生報警「我就放啲毒品喺你屋企門口,之後就報警拉你阿爸阿媽走」。女生雖一度受驚,最後亦在父母陪同下往報警。青年事後被捕,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
屯門法院裁判官今日(14日)經過索取被告張溥軒的相關報告後,決定接納報告的建議,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