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幣少簽協議購5部「挖礦機」 市民追12.5萬

201902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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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鉦傑遭人入稟區域法院追討12.5萬港元。
綽號「幣少爺」的黃鉦傑,日前遭人入稟區域法院追討12.5萬港元。
原告關浩樑,被告為黃鉦傑及幣少集團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與被告在去年7月15日簽訂涉及5部總值12.5萬港元的「IPFS-Filecoin Mining Machines(虛擬貨幣挖礦機)」的購買協議。原告現要求被告作出該12萬多港元的賠償,及要求被告就該些機器賠償存倉費用,原告並未在入稟狀中交代其他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