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涉虛報被擄案 押後3.15裁決

201902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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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否認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8月涉嫌訛稱在街頭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他被指「作古仔」,被控以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林不認罪。案件今早(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3月15日下午兩時半裁決。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警方透過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重組林事發當日的路線圖,已證明林指稱自己遭人擄走虐打的事件並無發生,他向警方及傳媒所講的版本並非事實,環境證供已令他的假話不攻自破。控方亦指,閉路電視顯示林獲釋後的反應與一名剛剛遭受虐打的人不符,亦有違他向傳媒聲稱受虐後心急想回家的說法,批評他開記招的做法明顯是「做Show」。
辯方則指,控方未能證明所檢取的閉路電視鏡頭在事發當天正常運作,足以反映出當日實際準確的時間,若相關的閉路電視系統時間有誤,警方以此排列出林的路線先後次序便不穩妥,控方案情可謂「玩完」。辯方又質疑警員供稱前後花了超過3個月時間,翻看逾15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但此說法不合理,除非他能每日翻看33小時的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