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舉擬允公僕預先投票 議員批猶如選多次

201902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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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2020年舉行。
政府擬於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讓在投票日因執行選舉職務而無法投票的政府僱員,提早7天預先投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18日)討論有關建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今次計劃以公務員作試點,長遠會考慮推至全港市民,讓在主投票日不在港的市民可預先投票。當局將於今年次季向立法會遞交法例修訂,冀於年底前完成所有程序,以於明年選舉可安排預先投票。
議員黃碧雲表示,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報告只建議當局處理在投票日無法投票的公務員,而非擴大至全港市民,批評當局濫用及扭曲報告意見,認為可借用行政程序使公務員在投票日投票,包括輪更制、在票站另設票箱等。她又指,7天的選情可以有很大變化,預先投票如選多次,是勞民傷財的做法。
議員陳志全指,選舉事務處早前遺失電腦至今仍未有交代,如何令市民相信政府有能力處理好,謂大家所關心的是信心問題。他又稱,民意支持度如股票可升可跌,擔心預先投票對政治新人不公道。
另一議員葉劉淑儀歡迎政府新安排,指多個國家及地區都有預先投票安排,認為保安問題可克服,建議當局可進一步考慮進行境外投票。
議員梁美芬又稱,選舉事務處電腦不翼而飛仍未交代,如他日要把計劃擴大,必須十分謹慎,以免公眾誤以為有兩個投票日。
另外,黃碧雲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擱置預先投票,以行政程序安排公務員投票,動議在大比數反對下被否決。而議員李慧琼亦動議要求當局在計劃推行前,必須檢視相關法例及措施是否足夠,此動議則獲通過。
至於政府擬於3個傳統功能界別試行電子點票,當局指會進行公開招標以租賃相關點票機,亦會委託核數師驗收及監察點票,而根據現行法例下,未有列明需在甚麼基準下才可要求以人手點票,但根據選舉委員會的法例,就算重新點票都會使用電子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