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童黨欺凌案4男女拒認罪 事主稱被爛櫈腳拮下體

20190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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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童黨欺凌案今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審理。
14歲女童早前遭15歲女童指摘「爭仔」,後者召來多名童黨在天水圍一涼亭向其進行酷刑式施襲,警方事後共拘捕8名涉案男女。西九龍法院少年庭今早(19日)處理涉案的其中3男1女之案件,4人分別否認有意圖傷人及協助及教唆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隨即開審,並傳召案中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
今早處理的被告中,其中2男為親兄弟。4人當中的1男1女被告被控有意圖傷人,另外2人則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控方庭上播放女事主與警方的會面紀錄。女事主指與12歲案中首被告和15歲次被告互相認識,因次被告喜歡的男孩喜歡事主,故兩女曾爭執。去年7月11日晚上8至9時,女事主與2名男童在天水圍一帶閒蕩,首次被告先後致電她見面遭拒後,雙方在一小學後門碰見,事主指因知道次被告「鍾意打人」,害怕被打而答應留下面談,2名同行男童則先離開,剩下事主跟隨首次被告及另外不認識的5名男童到天澤邨公園。
事主先被要求刪去在「Instagram」(ig)的貼文,2女指她在ig唱衰她們,期間首被告曾掌摑她。之後事主被帶到河邊,及後再帶事主到附近一涼亭,並開始凌辱她。
事主指2女除掌摑她外,曾扯其頭髮及將其頭撞向牆、其他男童則拆毀涼亭內的木櫈,並把爛櫈腳交給2女扑事主頭及背等。事主指2女又曾拉高她上衣及拉下內外褲分別用手揸事主胸及用火機燒事主陰毛,事主稱不知有否燒着但聽到「沙沙聲」,並聽到有男童稱「好核突」。及後首被告亦用其中一名男童的皮帶鞭打事主身體,亦曾以爛櫈腳拮她下體。
事主指該5名男童則站着起哄及叫「打佢啦」,而眾人又一同食煙,該2女及後以香煙灼燒事主的手、腿及額頭,又向她口中吐口水及淋可樂等,2女亦曾叫事主躺下並踩上她的腿上。事主又稱首被告稱想看事主光頭,但沒有鉸剪,最終用火機燒事主頭髮。
事主又稱其後有一名她不認識的女子到場且有一同掌摑事主。該名女子其後又叫事主講出朋友的電話,她並致電該友人告知事主的位置並聲稱事主「畀人打」。其後3女續掌摑她,期間次被告向事主稱「點解(心儀對象)揀你唔揀我,我有咩比唔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