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龍樓奪命火 新移民三口分別死於不幸及不合法被殺

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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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對觀龍樓火災中的死者作出死因裁決。
西環觀龍樓於2016年發生奪命縱火案,兩個對面單位起火,造成四人死亡,包括年輕夫婦一家三口及一名患抑鬱症的六旬男鄰居,死因庭連日聆訊後,今裁定其中三口家的女戶主母女死於非法被殺、男戶主死於不幸,而該名男鄰居則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批評房屋協會職員當年得悉有人有機會傷害他人後仍袖手旁觀,直指若職員能及早報警,或可起警惕作用;死因官建議房協應檢討政策,考慮主導甚至強制調遷滋擾他人的住戶。
四名死者分別為新移民家庭黃志強(26歲)、其妻吳倩欣(25歲)和女兒黃依琳(3歲),以及住在黃宅對面的獨居漢許偉忠(63歲),事發時他們居於觀龍樓13樓。庭上證供顯示,吳倩欣母女在2016年7月16日事發時來港僅5天,在此之前,她們都不時持雙程證來港探親,期間許偉忠曾投訴黃宅發出噪音。
死因裁判官裁決時點名批評時任房協職員關衛國,指關作供時刻意淡化許投訴時的激烈程度,尤其是許曾說:「唔想傷害佢哋。」但關向黃的母親轉述時,卻只表示許曾稱「會唔客氣」,裁判官指關身為保安管理人員,負責如此多人居住的屋苑,明知許曾揚言傷害他人仍漠不關心,法庭對他袖手旁觀感到驚訝,拒絕接納其證供。裁判官明白報警未必能解決問題,但許曾因用暴力而判監,報警或可對他起警惕作用。
裁判官續指,案中無人目擊事發經過,但縱合證人供詞,許因噪音問題對吳倩欣母女懷有敵意,至事發當晚凌晨,許和吳再因噪音問題爭執,其後有人將天拿水潑入黃宅並放火,最終兩母女因前廳着火而無法逃生,嚴重燒傷和吸入濃煙致死,屬非法被殺。至於黃當時正在洗澡,失火後嘗試返回客廳但失敗,無奈退回露台爬出窗口,當他打算爬到旁邊樓梯時墮樓身亡,裁定黃死於不幸。此外,化驗師在許家驗出火水,裁判官裁定許是自焚致死,屬死於自殺。
裁判官慨歎,香港居住環境擠迫,噪音問題最為常見,案中沒證供顯示許對聲音有多敏感,即使許的投訴沒有理據,以現有政策,只要許想繼續住在該單位,房協也不可要許調遷,只能要其他住户「自求多福」。裁判官認為房協應檢討政策,考慮主導甚至強制調遷滋擾其他住戶的人。
房協回應指,將會研究判詞內容後再作跟進;發言人指房協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租約內有條文規管違反租約的住戶,駐邨服務協調主任亦會向有特別需要的租戶提供協助,如有需要,職員會主動或建議住戶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