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童黨凌虐案 途人三度經過未察少女被迫扮狗叫

20190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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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童黨早前天水圍天恩邨一涼亭,酷刑式施襲14歲女童。
14歲女童早前遭15歲女童指摘「爭仔」,後者召來多名童黨在天水圍天恩邨一涼亭向其進行酷刑式施襲,事後8名涉案男女被捕。其中涉案的3男1女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應訊,4人分別否認有意圖傷人及協助及教唆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下午續播放事主的會面紀錄,事主稱在遭凌辱期間,曾3度有途人經過,每次有途人時童黨均會擋着事主,其中有途人拖着狗經過時,首被告向事主稱「狗呀!你啲同類」,並要事主扮狗叫,事主亦有依從。
另外,事主又稱首次被告亦在事主的手袋找到衞生巾,並把其貼在事主臉上及褲上,又曾搶走她的電話後把之丟在地上用櫈腳等弄壞,又曾吐口水進她口內及脫去她的鞋襪,把襪塞在她口裏,再叫事主以腳板踩熄地上的煙頭。
事主稱其後她的友人到場見到她們,眾童黨想帶着事主逃走,但她跌在地上,眾同黨逃去。事主稱,在醫院時曾有把事件透過IG(Instagram)告之友人,亦曾把事件以WhatsApp告之次被告(即指摘事主與她爭仔的女童)的男友。事主又稱,當時有很多人誤會她當時曾遭在場的5名男童輪姦及搶人男友,故她在IG發貼澄清,不過其後警方叫她把貼文刪除。
事主在其後會面紀錄中指,她在認人手續認出首次2名女被告為襲擊她的人,並認出2名男童當時在現場,根據同意案情,該2名男童為本案其中2名男被告。事主明天(20日)將接受辯方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