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剪刀插兄囚20月 官指居住環境迫致家人常爭拗

201902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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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黃富杰因用剪刀插傷兄長,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今被判監20個月。
21歲孝順仔難忍濫藥兄長多年來欺凌他和母親,自覺不能像亡父般保護母親而感沮喪,最終因為連女友亦遭兄長斥罵,長年積壓的怨恨爆發,憤而以利剪猛插兄長頭臉兼揮拳相向。孝順仔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意圖傷人罪,今(20日)被判監廿個月。法官表明即使被告不滿兄長對待家人態度,都不能成為他犯案的藉口,畢竟香港居住環境擠迫,家人之間因壓力導致爭拗亦屬常態,法庭必須告知公眾,絕不容許亦不寬恕以暴力解決個人或家庭問題。
21歲被告黃富杰,被控在去年1月24日下午,在元朗朗屏邨雀屏樓地下對開,襲擊其兄長黃英強。事主黃英強今偕母親到庭聽審,他透過被告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已原諒被告,對於因自己的家事破壞了社會安寧,他與被告均感到非常抱歉。他透露經歷此事後,跟弟弟關係反而有改善,彼此互相了解,他承諾會繼續為維持家人關係融洽、家庭和諧而努力。他又指已完全康復,並無永久損傷。
法庭判刑時指,被告得悉女友被兄長當街指罵後趕返家,途中去買剪刀又發短訊給女友叫她照顧自己,顯然他早已決定要向兄長施襲,為有預謀犯案,屬加刑因素。況且從片段可見,即使兄長已被插得血流披面,被告仍拿着剪刀追着他,若非女友及途人制止,被告定會向兄長繼續施襲。
不過,法官續指,鑑於被告年輕且認罪有心改過,而心理專家亦認為他重犯機會不高,加上他跟兄長關係因今次事件有所改善,可能事件對他的家庭未至於一面倒壞影響,遂將刑期由判刑起點39個月大減至20個月。
案發時被告與兄長在住所樓下爭執,期間被告手執剪刀,猛插兄長頭和臉四至五下,之後被告同行女友趁機搶去利剪,途人則制服被告。另有途人拍下案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