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脷洲船廠違規出租遊艇位 地政查1年仍無果

201902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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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脷洲海濱多家船廠涉將維修用的船排違規出租作豪華遊艇泊位。
東網過去1年多連番踢爆全港多個海域有人「霸海」圖利,其中鴨脷洲海濱的船廠用地更是「重災區」,多家船廠涉將維修用的船排違規出租作豪華遊艇泊位,年袋千萬港元。有立法會議員關注事件並質詢港府跟進情況,發展局回覆指地政總署在事件曝光後,曾4度聯同海事處進行突擊檢查及實地視察,但16幅用地中有9間船廠並無證據確定其涉及違反租約用途限制,其餘7間船廠則「仍在整理調查結果」。換言之,當局花了1年時間仍未查明違規真相,更遑論作出懲處。
發展局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出,地政總署曾因應懷疑違反租約用途條款的投訴及轉介,於2017年11月去信鴨脷洲海旁道16間船廠租戶,查詢船廠用地現時用途及有否出租船廠用地作遊艇停泊用途,並提醒承租人其短期租約內的用途限制及有責任糾正任何違約情況。有關船廠租戶當時回覆指,船廠用地只作船廠用途,並沒有出租作遊艇停泊用途。
在「打草驚蛇」後,地政總署於2018年1、3、6及11月,4度聯同海事處分批就鴨脷洲海旁道船廠用地進行實地視察(包括突擊檢查)。地政總署經徵詢海事處意見後,認為並無證據確定其中9間船廠涉及違反租約用途限制。至於其餘7間船廠,由於涉及資料眾多,地政總署正在整理聯合巡查調查結果,稍後會就調查結果諮詢海事處,以確定有否違反租約用途限制的情況。
另外,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及海事處,為加強監管該處短期租約用地的用途,近期重新招標的兩幅鴨脷洲船廠短期租約已加入特別租約條款,要求承租人提交於該短期租約用地上作船廠用途的工作單,及在政府要求時,提交由認可執業會計師的意見或其他相關文件,以證明承租人於該短期租約用地的業務收入與船廠用途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