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梁天琦稱本意站原地 黃台仰卻叫衝前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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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作供指,旺暴當晚本意是要站在原地,黃台仰卻呼籲他人衝前。
2016年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4名涉案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罪,案件今(20日)於高院續審。控方今早正式舉證完畢,案件隨即進入辯方案情,27歲的梁天琦繼續作供。
梁指年初一當晚他得知有10多名本民前成員到旺角,他有掙扎過自己要否出旺角,因擔心會被指摘為選舉博宣傳及拉票並曾與其競選主任商議,但他最終於當晚9時許出旺角,並指直至約凌晨12時警方推高台前,該處整體有節日氣氛,似夜市且熱鬧而和平。
梁指約12時他見到山東街方向有大批警員聚集且拿着圓盾及警棍,推着高台向前推進,想驅趕群眾。他遂走向高台前並擋着市民背向高台。他當時認為警方會因他沒有裝備及背向高台而停止推進,但他背部感到高台仍推向他,他被夾在市民與高台間,其小腿對上約4度被高台撞到,最終令他跌到,及後有人扶他到馬路邊,他亦見到警方向市民施放胡椒噴霧。
梁指及後其競選主任及黃台仰均叫他即時做少於30人的選舉遊行,認為可令警方停止用暴力及保護到在場人士。梁經考慮後認為情況危急終決定舉辦選舉遊行並有知會警方。梁指當時並不認同需要豎立旗幟,身邊人卻認為辦遊行需豎旗幟,此舉卻遭其他人喝倒彩並大叫「收旗收皮」。梁當時感到好反感並感難受及委屈,他當時認為該些喝倒彩的為泛民主派支持者,因泛民當時支持公民黨的候選人楊岳橋參加新東補選,故他當時即向喝倒彩人士反駁指應叫該候選人出來辦選舉遊行保護市民。
梁又指直至凌晨1時40分後黃台仰叫「321去」前他均無穿裝備站在前方,他當時本意是要站在原地,即使警方衝前採取行動他亦如此,黃卻呼籲他人衝前,他即抬頭向黃打眼色着他看警方裝備並指「點衝呀?」但黃指「我哋唔衝佢哋都衝過來啦!」黃叫他人衝時他亦有衝前,最終卻被警棍打中。梁指他在現場從無想過用暴力對待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