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貨車越5線撞大欖轉乘站囚2年 司機最後記憶在收費亭

20190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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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建民駕駛貨車失控撞向巴士轉車站,釀成一死多傷。
大欖隧道去年1月3日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輛貨車失控撞向巴士轉車站,釀成一死多傷。涉事貨車司機事後被捕,並向警方表示因疲倦致放鬆瞌上眼睛肇禍,而他在意外前最後記得的畫面已是收費亭,直至碰撞發生後才恢復知覺。他今(21日)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囚2年及被取消駕駛資格5年。
控方庭上播放當日片段,只見被告黎建民(52歲)駕駛貨車停於隧道收費亭時,停了約一分半鐘之久才又開始駕駛,控方相信被告當時已顯露疲態,及後只見被告駕駛的貨車向右斜駛,連續越過5條行車線,包括兩條巴士線,最後直撞向有多人正排隊候車的巴士轉乘站,仍未停止,撞破巴士站後鐵絲網再衝落斜波,撞破圍欄衝到八鄉路撞到一輛私家車車尾才停止。候車乘客並向後爭相走避,而死者當時排在較前近巴士員工休息室位置,被撞致墜下斜波約20米處。車禍亦導致另外4名人士受傷。
被告庭上聆聽案情時低頭哽咽拭淚,亦有到來旁聽的死傷者家屬不禁痛哭出聲。控方指被告過往曾有3項交通定額罰款紀錄,1985年已領取駕照。
辯方求情指是次為一宗非常不幸的事件,令死者失去生命及多人受傷,被告並透過律師就事件致歉。被告事後已十分後悔,亦受事件困擾致需求診精神科,並希望當庭向相關家屬致歉。惟法官認為律師已替被告表達歉意,法庭不是一個合適的場合讓被告道歉,但法官閱讀過辯方呈上的資料,認為被告已感後悔,亦希望死傷家屬可接受被告道歉,但亦明白到不能對此強求。法官亦指片段可見站上有不少人候車,「(貨車)再歪多小小,後果已不堪設想」,沒有更多人命傷亡已屬不幸中的大幸。
法官判刑時指法庭已多次強調,若被一名不負責任的駕駛者驅動汽車,可以成為極具殺傷力的武器,造成嚴重後果。被告案發前早上7時半已開始駕駛貨車,至意外時已駕駛逾10小時,法官認為被告由葵涌駕駛最後一趟車回元朗家前,便應及早估算自己的身體及精神狀況是否足夠支撐餘下旅程。
及至被告於收費亭停頓逾分鐘之久,已顯露疲態,應當立即停車,再作打算,繼續駕駛才發現不適,為時已晚,才會造成如今次悲劇的情況,且被告對意外發生的情況竟懵然不知,可見其疲累程度已十分嚴重,身體不勝負荷。法官認為被告罔顧自己的身體狀況,與案例所指的高度罪責案件不分軒輊,並指意外造成的人命財物損失亦是加重刑責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