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非工作範圍分內事 勞工保險無得賠

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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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少雄(小圖)指若貨車公司無購保險,死者可能不會獲得賠償。(蔡高華攝)
太古坊有好心倉務員幫手替貨車「睇位」卸貨,卻慘遭塌下的玻璃壓斃,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認為,由於事主不是貨車公司的僱員,二是聘請他的公司或上司,沒有指示他協助「睇位」,他只是出於熱心而不幸出事,不是其工作範圍分內事,故難以獲得勞工保險賠償。
羅少雄續稱,假如事主購買了個人意外或人壽保險,則必定獲得百分之一百賠償,若果沒有購買個人保險,需視乎擁有貨車的工程公司是否有購買責任保險。羅解釋,有些工程公司為免施工期間發生意外而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物損毀,會購買責任保險,確定一旦出事亦有保險向死傷者、或財物擁有者作出賠償。
另外,羅少雄又指出,「吊雞」貨車有時亦會購買機械操作第三者保險,保障在操作吊臂時不幸發生事故導致人命傷亡,亦可透過保險賠償,賠償金額則視乎投保額而定。假如工程公司、貨車同樣都沒有購買保險,事主很大機會得不到賠償,最終要待死因庭裁決。如果死因庭裁定貨車公司及司機有疏忽,事主家人可循民事途徑索賠,若裁定兩者沒有疏忽,不需負任何責任,死者家屬將不會得到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