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不滿被濫收水電費 向業主追$1806

201902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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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姐指前業主向她收取每度電1.5港元及水費每立方米15港元。(何青霞攝)
港人愈住愈細已成為常態,有居於劏房的市民更被業主濫收水費及電費逾千港元,今日(25日)決定就前業主濫收水、電費一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業主追討過去1年多收的費用,金額約1806港元,案件排期至下月29日開審。
任職醫院助理、59歲的齡姐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與女兒租住深水埗1個不足100呎劏房單位,租金約4000多港元,前業主向她收取每度電1.5港元及水費每立方米15港元,較中電平均每度電約1.1港元及水務署每立方米約6元水費昂貴。
她指,當時業主每2個月收取300至1000港元電費不等,另每季平均200多港元水費,惟她平日已「左慳右慳」,例如會在醫院洗澡後才回家,但仍需支付高昂水、電費。她最終因環境惡劣搬走,經地區組織協助始知自己遭業主多收水費及電費,向業主查問時,對方竟稱是行規。
她狠批,業主作出不合理收費,「我哋用咁少(水及電),點解我哋要捱最貴租嘅地方,又細,環境又惡劣,已經係唔合理租金情況下生活。」
協助齡姐的組織之一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批評,港府對劏房業主濫收水費及電費一事坐視不理,過去雖曾多次就問題與不同部門會面,但仍未解決,促請當局正視問題,協助弱勢基層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