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14.7萬薪津 區議員文光明表證成立

201902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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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光明被控欺詐罪,今被裁定表證成立。
元朗區議員文光明涉嫌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在4年間聘請1名兼職助理,藉此詐騙逾14萬港元的薪金償還款額,因而被控一項欺詐罪,受審後今(26日)在屯門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文不自辯,也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到明天(27日)結案陳詞。
56歲被告文光明被控於2012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間,虛假地表示黃漢明於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受僱為兼職助理,並向民政事務總署遞交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意圖詐騙而誘使民政事務總署,向他支付合共14.7萬港元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