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儀器擬納醫療儀器類別規管 業界轟5年過渡太短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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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美容業儀器規管和發展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胡家豪攝)
政府計劃規管美容行業,將美容儀器納入醫療儀器類別一併規管,並設5年過渡期。立法會美容業儀器規管和發展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今午(26日)召開公聽會,討論美容業的發展、規管和支援。會上多位美容業從業員怒斥政府政策向醫療人員傾斜,並無支援美容行業發展的任何計劃,又批評5年過渡期做法荒謬,因99.9%美容儀器無法納入列表,意味着5年後就要丟棄,做法打壓美容業。
香港美容業總會主席陳秀儀批評,政府政策對美容行業帶來極大的衝擊,美容儀器操作員對儀器操作有超過10年的經驗,足以提供安全的保障,認爲政府應該要為美容操作員訂立考核制度,而非交由其他行業的人來操作。
香港美容業標準評級機構主席葉世雄亦怒斥,政府長期對美容業忽視及破壞,只談規管,但卻欠缺提升美容行業專業化的措施,反問「爲何美容行業唔可以擁有自己的儀器,我哋係咪有原罪?!」亦有醫生及議員贊成盡快立法規管美容儀器。
民主黨發言人袁海文提到,曾收到一名媽媽投訴,指接受美容激光療程去肚紋時發生2級燒傷,但涉事美容院卻不承認責任,認爲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美容儀器操作者,保障消費者權益。
另外,政府亦在建議中引入為期5年過渡性質的表列制度,容許符合衞生署所訂定的基本表列規定、但未符合註冊規定的醫療儀器,經衞生署表列後,可在市面上供應及使用。與會者對此意見紛紜。香港美容從業聯會曾裕指出,目前有99.9%美容儀器無法納入列表,批評5年的列表制度荒謬;而香港西醫工會副會長江炎輝則認爲,5年過渡期過長,建議縮短至3年。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表示,5年過渡期是希望給予空間給供應商將儀器的認證提升,未來儀器申請註冊時會考慮簡化程序,如果供應商能提供國際認可註冊資料,則不用另找獨立機構做認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