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信恐嚇法院及前僱主 26歲男判囚14個月

201902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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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家恩(左2)涉寄?刀信恐嚇法院及前僱主,被判囚14個月。
在麵包連鎖店工作的男子遭解僱後,憤而向前僱主寄出利刀信恐嚇而惹上官非,在屯門法院被判囚後,認為刑期過重,提出覆核又失敗後而遷怒法庭,在服刑完畢後去年再向前僱主及另向屯門法院寄出?刀信恐嚇,又再被捕。涉案26歲被告黃家恩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4個月。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受情緒影響而不智犯案,但對於接受治療有正面反應,亦願意接受治療。
法官判刑時本案嚴重之處,乃被告向司法機構人員作出恐嚇,並指理性思考的人不會干犯如此罪行。法官考慮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後反應正面,勸勉被告放下事件,可以冷靜處理將來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