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假清潔合約誘騙法團逾51萬 物業經理被控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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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物業經理涉欺詐清潔合約及薪金,被廉署落案起訴。
工商大廈前物業經理涉以虛假清潔服務合約,誘使該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向他擁有的公司支付共逾51.7萬港元服務費,使用該虛假合約以開立公司銀行戶口,以及企圖誘使該法團向他支付2.1萬港元薪金,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65歲被告劉冠興被控兩項欺詐、一項企圖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周五(3月1日)在沙田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院答辯。
廉署指,被告於案發時獲火炭海輝工業中心法團聘任為物業經理,他2015年2月成立駿宏環保服務公司,同月,他聘用駿宏為海輝工業中心提供清潔服務。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4月偽稱他的月薪為2.1萬港元,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海輝工業中心法團向他支付2.1萬港元。另一控罪指他涉嫌於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7日期間虛假地誇大他的月薪金額,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海輝工業中心法團向他支付被誇大的款項。
第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2月1日至2017年5月4日期間沒有向海輝工業中心法團披露他是駿宏的東主,而他亦同時是法團的員工,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法團向駿宏支付共逾51.7萬港元服務費。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3月3日使用一份看來是由海輝工業中心與駿宏所簽訂的虛假合約,意圖誘使一間銀行的職員接受它為真文書。基於相信有關合約是真實,該銀行批准被告的申請,以駿宏的名義開立一個公司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