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通天梯打倒褪 工程師無徹底檢驗囚2月緩刑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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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兆麟被判監2個月緩刑12個月,以及罰款共4萬港元。(陳佩詩攝)
旺角朗豪坊「通天梯」2017年3月發生「打倒褪」事故,釀成18人受傷。負責定期檢驗和簽發《安全證書》的註冊自動梯工程師馬兆麟,被指沒有徹底檢驗該梯的主驅動鏈等裝置,檢查只花了22分鐘,疑明顯不足,涉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被告今(28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兩項傳票罪成,被判監2個月緩刑12個月,以及罰款共4萬港元。
被告被控「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及「沒有確保自動梯的相聯設備或機械被徹底檢驗」共兩罪,他早前承認後者的部分指控,即承認沒徹底檢驗上裙板掣、上梳齒板掣、上扶手帶入口掣、超速感應器和非操縱運行方向逆轉感應器共5個裝置,該些裝置分別在自動梯超速、逆行和機件有雜物時將自動梯停下,但他否認沒徹底檢驗驅動鏈斷裂裝置。
裁判官判刑時指香港到處都有扶手電梯,若檢查保養不徹底,便儼如計時炸彈會威脅公眾安全,確有賴工程師把關。涉案電梯長42米,專家認為要徹底檢查至少要花上個半小時,惟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跟同事只花了22分鐘檢查,顯示被告工作粗疏求其,之後還簽署相關報告意圖瞞天過海。法庭絕不姑息被告行為,且要警惕業內人士以免同樣事件發生,故判監合適,以儆效尤。考慮被告無案底,一直樂善好施且提攜後輩,故可緩刑處理。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接納控方專家所指檢查扶手梯要有特定程序,但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跟同事在2017年1月24日檢查涉案扶手梯時,並無進行相關檢查步驟,有違機電署實務守則及電梯公司程序手冊,被告並在未有進行全部檢查情況下簽署檢查表格,故此裁定罪成。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初中畢業後入行,由學徒開始一步步取得工程師的資格,他在行內有超逾42年的經驗,檢查扶手梯逾3萬次,是行內行尊。律師並呈交多封奧的斯前任及現任高層的求情信,確認被告經驗豐富行事謹慎,樂意培訓後輩,由於行內青黃不接,他才會在已屆退休年齡後仍留在公司工作。被告事發後非常內疚,精神受困,承認自己疏忽,事發後已交還工程師牌,故無重犯機會,他亦告誡徒弟徒孫,時刻要謹慎徹底檢查。
律師要求法庭接納,案中並無證據顯示意外是由被告疏忽所致。他又指被告多年來熱心公益,特別是教育方面,參與團體在內地已興建9所希望小學,即使他受官司困擾仍繼續捐輸。
機電署回應指,事發後,已對被告進行紀律處分,吊銷其註冊資格,為期6個月,由於他在註冊期屆滿前仍未申請續期,現時其註冊資格已失效。至於涉案另外兩名被告,包括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及註冊自動梯承辦商,早前已分別被法庭判罰款6000及32萬港元。機電署正就涉事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進行紀律處分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