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柳全索償懲教署 官指小額庭無權限剔除其申索

201902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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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在石壁監獄服刑。
現於石壁監獄服刑的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聲稱在去年6月遭懲教職員推落樓梯,事後他卻反遭獨立囚禁、扣減薪金和剝奪看電視權利,他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申索損失約570港元。案件原定今天(28日)開審,惟審裁官指本案表面上雖是民事索償,實際審訊時需先裁定申索人被單獨囚禁的決定是否合法,而申索人若要挑戰該項決定,正確途徑是尋求司法覆核,因小額錢債審裁處法庭沒有相關權限,故此剔除申索人的申索,並下令申索人須賠訟費共約1700港元。
本案今天聆訊時,申索人何毓桓親身陳詞指稱懲教職員把他推落樓梯,事後他卻反遭獨立囚禁、扣減薪金,故質疑懲教署要他單獨囚禁的決定。何稱事後反被「屈」襲擊懲教員,十分無辜,「以前有犯過傷人案,唔等如依家又會犯」。被告一方的代表則指當時是糾紛發生後出於保安理由,而把何單獨囚禁,做法符合規例,並非「未審先判」。
審裁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剔除何的申索,何聲言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