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亨邨劏肚殺街坊案 無業漢謀殺罪成囚終身

201903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李偉民(蒙頭者)被裁定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其終身監禁。
一對父子在大埔富亨邨商場平台商談兒子婚事期間,遭一名初相識的無業漢多次搭嘴打斷談話,無業漢更自稱是黑幫成員,要對方跟他背黑幫詩句,雙方因而大打出手。無業漢寡不敵眾被制服後心有不甘,再返回現場報復,一刀捅死該名父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後,一男六女陪審團今(5日)退庭商議3個多小時,一致裁定無業漢謀殺罪成,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50歲被告李偉民,被控於2016年12月9日謀殺54歲男死者丁潤光。被告欲改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控方透露,被告有15個案底,如管有危險藥物、賭博和管有色情物品等,被告又聲稱於1988年加入黑幫「和勝和」。
案情透露,死者當晚與兒子在現場商談兒子婚事期間,被告多次搭嘴打斷父子的談話,雖然死者已叫被告收口,但被告沒有理會。被告後來變得暴躁,開始襲擊死者,但遭其他人阻止。當死者繼續與朋友飲酒時,被告再次搭嘴,更聲稱自己是三合會成員,要死者跟他背三合會詩句,兩人之後打架,被告遭死者的朋友制服。被告之後回家更換衫褲和鞋,又戴上口罩,拿刀返回現場,一刀捅穿死者腹部,死者傷重死亡。
法官指,雙方的衝突屬輕微,原可平息,但被告之後對死者所做的事情卻超出比例,被告會持刀折返現場,明顯要傷害死者,而被告更換衫、褲、鞋和戴上口罩,是企圖掩飾身份,被告與死者認識僅3小時後,便為了報復而殺死他,按法例規定,成年人干犯謀殺罪,一定要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