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辯方質疑控方呈堂片中非次被告本人

201903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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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續審,由次被告李諾文(圖)的辯方律師繼續結案陳詞。
2016年初一及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包括梁天琦在內的4名男被告分別控以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共7罪,辯方今日(6日)於高院繼續結案陳詞,次被告李諾文的大律師質疑,控方呈堂片段中被指是李的片中人,其實並非李本人,但就算李是片中人,該名片中人也只是和應梁天琦的發言,叫警員「收皮」,說過「聽唔聽到呀,戇X仔」之類的說話;該名片中人手持盾牌頂住警員,卻無衝擊警方防線,他甚至呼籲後排人士不要掟雜物和玻璃樽,並無使用暴力。
大律師在陳詞完結前總結一句:「佢20歲咋,無刑事紀錄,無犯罪傾向,點解唔知頭、唔知路參加選舉遊行,就要被人打到豬頭炳咁?支持梁天琦又有乜問題呢?」大律師指,控方未能證明李意圖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懇請陪審團作出正確裁決,裁定李被控的暴動罪,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