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酒店房非禮幼女罪成囚10月 被告聞判激動大罵裁判官

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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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續審,事主X透過視像作供。
案發時年僅6歲的女童,報稱放學後被父親帶到酒店房間,遭父親脫去內褲摸臀及私處附近非禮。報稱無業的38歲父親被控非禮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最終裁判官裁定被告罪成,判監10個月。被告聞判期間情緒激動,大叫:「我冇摸過啊,黐線!」、「你令我冇咗個女啊,性侵犯!」、「我要上訴!」並在裁判官離開法庭後破聲大罵。
現年8歲的事主X透過視像作供,她指2017年3月事發當天,其父親即被告帶她到事發酒店房間時,房內有1個「姐姐」和5個「叔叔」正在床上玩。辯方盤問時質疑當時房內並無那些「姐姐」、「叔叔」,X即回應「講大話」,X又指她入房後不久眾人便離開,事發之時未有逗留房間。辯方指被告當天把當時睡着的X抱上房間,然後放在床上,因知悉她裝睡,才向她的腰搔癢,叫她不要「詐瞓」,但沒有非禮過她,X不同意辯方的說法。
X作供完畢後,其母親Y出庭作供,她指2017年10月,即事發後逾半年,她替X洗澡期間,X稱身體不適,Y為X塗藥膏時,X透露「上次爸爸都有掂過我」。Y與社工商量後,決定報警查清真相。
一名廖姓輕型貨車司機供稱,被告是他的熟客,事發日要他接載被告和X到事發酒店,期間X一直清醒,沒有睡覺,同日他送X返回住所期間,X沒有異樣,「仲開開心心添」。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強調事發現場即他租住的房間內,當天並沒其他5男1女在場,他並沒脫去女兒X的內褲或非禮她。辯方結案陳詞質疑X供詞的可信性及可靠性,指X報稱遭摸臀時,對被告的動作「擰轉頭都睇唔到」,但裁判官直言對辯方說法「難以想像」,反問「如果有人對你除褲摸臀,你會唔會睇?」辯方律師回應「會」。
裁判官聽畢被告自辯及辯方陳詞後,指事主的證供堅定不移,包括現場「房內有1女5男」之事不可能捏造,裁定罪成,又指案情嚴重,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監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