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撞斃拾荒婦緩刑 官指倘判囚司機會一蹶不振

2019030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羅志強被判囚2個月,獲緩刑1年,及被停牌12個月。(何天成攝)
拾荒老婦前年11月在深水埗福華街拉着紙皮橫過馬路時,被一輛專線小巴撞到後捲入車底喪命,小巴司機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立。案件今早(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被告羅志強被判囚2個月,獲緩刑1年,及被停牌12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對於片段感到震驚,但提醒自己需以平靜及公平的心態來處理案件。法官指被告案發時缺乏應有的專注,以致未能留意到死者,其不小心程度頗為嚴重。
法官續指被告事後已有悔意,及受明顯困擾,而被告雖有老花,但沒有證據指此因素與案有關。而被告有一名因出生出現腦缺氧的年幼孫子需要幫忙照顧,而他及其妻身體亦有問題需就醫或檢查,法庭判刑時需考慮給予被告復康機會,而被告從沒有刑事或交通案底,相信案件已對被告構成重大打擊,若把被告判囚會令其一蹶不振,這並非法庭所樂見,最後考慮到本案特別的案情及被告特殊的背景,判被告緩刑。
法官判刑後叮囑被告好好照顧自己及家人,亦希望死者家屬能節哀順變,沒有人願意看見意外的發生。